为进一步强化对本科生的学业管理,加强学风建设,增强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和预见性,变“事后处理型”管理模式为“事前预防型”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功能,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荆理工教〔2017〕12号)、《荆楚理工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荆理工学位〔2017〕7号)及《荆楚理工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荆理工教〔2017〕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对本科生实施学业预警制度。学业预警是指学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业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发生的问题及不良后果,进行及时提示、告知,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以指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主要包括日常学习预警、考勤预警、选课预警、学业成绩预警、学籍管理预警、毕业管理环节预警等内容。
第三条 学业预警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和黄色预警三个等级。红色预警为最高预警等级,黄色预警为最低预警等级。
(一)学生学业成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黄色预警:
1、没有按照学校规定时间选课,或者所选课程未达到学期最低学分要求。
2、某门课程累计缺课(包括旷课、事假、病假或不可抗拒因素)达到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
3、某门课程累计缺交作业、实验的次数达到应完成量的三分之一。
4、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4学分。
5、上一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低于70。
6、以前各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12学分。
(二)学生学业成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橙色预警:
1、第二次出现所选课程未达到最低学分要求。
2、学生某门课程累计缺课(包括旷课、事假、病假或不可抗拒因素)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
3、某门课程累计缺交作业、实验的次数超过应完成量的三分之一。
4、上一学期所修得学分未达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要求。
5、连续二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低于70。
6、以前各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16学分。
(三)学生学业成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红色预警:
1、休学期限将满,未提交复学申请。
2、即将超过规定注册期限而未注册。
3、连续2学期所修得学分未达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要求。
4、以前各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20学分。
5、连续三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低于70。
6、第7学期(五年制本科专业第8学期)结束后,除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外还不能达到毕业要求。
7、第7学期(五年制本科专业第8学期)结束后,除毕业设计(论文)外,还不能达到《荆楚理工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获得学士学位条件。
8、在校学习时间已达到5年(含休学),未能完成学业。
第四条 各学院(部)应成立学业预警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教学、学生工作的联动机制,各学院(部)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部)学业预警工作。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负责监督检查。
第五条 学业预警工作应当按下列流程实施。
(一)学生因日常学习、考勤、选课、学籍管理等进入预警范围的,学院(部)应适时发出预警,及时督促改正。
(二)每学期期初,各学院(部)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学生学业成绩数据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
(三)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向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下达《荆楚理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及时预警(不迟于第4周),有针对性地督促其认真学习,及时选课重修。
(四)学院(部)安排专人向学生家长寄发《荆楚理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并留存邮寄证明,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对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各学院(部)应及时整理,并建立相关记录备查。
(五)对给予红色预警的学生,除向家长寄发《荆楚理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外,相关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若家长来校不便,应通过通信手段,至少保证每学期2次以上主动与家长通信联系。面谈或通信联系时,应记录确切的谈话内容、时间、地点、辅导员(班主任)及证明人签名,并及时整理归档。
(六)学院(部)应对每个预警学生进行约谈,填写《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见附件2),并定期对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
第六条 学院(部)应关爱预警学生,安排专人对他们进行帮扶和教育。在帮扶教育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和挖掘深层或潜在的根源。要发挥学生骨干、任课老师的作用。要加强与家长的密切联系,使家长主动配合,积极督促。通过任课老师辅导、辅导员(班主任)关爱、同学帮助、家长督促、学生自我努力相结合使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科学的学习习惯。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起施行。2016级及以前的本科生学业预警仍按照荆理工教〔2014〕21号文执行,专科学生学业预警参照荆理工教〔2014〕21号文执行。
附件:
1、荆楚理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
2、荆楚理工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附件1:
荆楚理工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存根)
20 — 20 学年度第 学期 第 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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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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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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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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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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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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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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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没有按照学校规定时间选课。
( )2、第___次出现所选课程未达到学期最低学分要求。
( )3、_________课程累计缺课(包括旷课、事假、病假或不可抗拒因素)___学时, 达到 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
( )4、_________课程累计缺交作业、实验___次, 达到 超过应完成量的三分之一。
( )5、_________课程旷课累计达到____学时。
( )6、休学期限将满,未提交复学申请。
( )7、即将超过规定注册期限而未注册。
( )8、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____学分。
( )9、以前各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____学分。
( )10、连续 学期课程平均学分绩低于70。
( )11、 上一学期 连续2学期所修得学分未达到学期应修最低学分要求。
( )12、第___学期结束后,除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外,还不能达到毕业要求。
( )13、第___学期结束后,除毕业设计(论文)外,还不能达到《荆楚理工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获得学士学位条件。
( )14、在校学习时间已达到5年(含休学),未能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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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色预警
( )橙色预警
( )红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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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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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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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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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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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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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学院(部)关于本人学业方面的警示,以及为本人安排的帮扶教育老师姓名和联系方式,本人已知晓。本人将主动联系帮扶教育老师,努力完成学业。
学生联系电话: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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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预警通知寄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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