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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7年度工会会员会费的通知
2017-10-10 09:17  

关于收缴2017年度工会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四条,会员应履行“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的义务,我校将启动2017年度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学校在岗正式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和校内编制人员)

二、交纳标准

按照月工资标准(在岗正式教职工按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之和)的0.5%交纳会费。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算。

四、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收缴会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缴纳会费是工会会员的义务,会费收缴后将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广大会员。

2.会费按单位集中收缴。学院以二级工会为单位收缴,机关以部门为单位收缴。

3.各二级工会、机关各部门将收缴的会费汇入学校工会账户(账号附后),并携带缴费凭证和《2017年度荆楚理工学院工会会员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荆楚理工学院工会会员会费收缴汇总表》(见附件)到学校工会办理收缴会费登记手续。纸质表格加盖公章,电子表格传工会邮箱,联系电话:0724—2355998。

四、截止日期

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会费收缴工作

账户名称:荆楚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开 户 行:建行湖北荆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42001668608053003857

附件1:2017年度荆楚理工学院工会会员会费收缴统计表

附件2:2017年度荆楚理工学院工会会员会费收缴汇总表

                       

荆楚理工学院工会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附件1:2017年度荆楚理工学院工会会员会费收缴统计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7年度荆楚理工学院工会会员会费收缴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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