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健全学校学生注册管理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指的注册管理,是指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荆楚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对学生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和在学资格认定,是对学生学籍有效性的一种认可。学生只有到校办理完成全部注册手续后,方获得在校学习资格。注册具有连续性,不得中断。每个新学期开始,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持学生证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三、 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亲自持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各级各类普通全日制学生办理注册手续。
四、 《荆楚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不请假或超假者均按旷课处理。未经请假逾期2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生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在规定的注册日前履行正式的请假手续:由学生提交书面请假材料;出具有效证明;由相关部门签字认可(批假权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注册日期结束后所提交的请假申请,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受理。
五、 学生注册:凡本校学生均应在每学期开学时亲自持本人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教学单位必须见到学生本人后才可以认可其报到注册行为。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者,学院不承认其学籍,学生不得进入课堂听课,各教学单位不得为其评定成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申请减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缓缴学费手续之后,先行注册。
六、 暂缓注册: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暂缓注册。暂缓注册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学院应督促逾期未注册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办理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可以先行跟班旁听,待注册之后,再取得正式学习资格。1、对于因故不能及时返校的学生,在履行正规请假手续后给予暂缓注册。2、在短期内不能缴纳学费的。3、由学院安排在外实习的学生,待实习结束后再返校办理注册手续。
七、 对于不按学校规定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学籍,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退学处理意见,出具退学决定书,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退学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学生本人的,可邮寄送达;若无法邮寄时,则在校内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即视为送达。
八、 操作方法: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及缴费发票到学院注册,学院审核后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同时在学生名册上完成注册登记。对不能按期注册的学生,在审核其相关材料后在学生名册上注明暂缓注册或未注册。注册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30日,届时既未注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的学生一律按未注册处理。10月第一个工作日将名册打印、原负责人签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将名册电子版到:xyzcc@jm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