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校工会拟发放2017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现将2017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名单(共170人)上传各单位(部门)邮箱,请您及时核对信息,核实确认无疑后,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纸质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校工会。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教职工,校工会将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2355998
校工会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2017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