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7〕7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要求,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月4日,共3天,4月5日正常上课。为做好假期前后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放假前要以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安全常识,预防被骗、被盗、车祸、火灾等事故发生。
二、加强对学生疾病预防知识的教育。根据春夏季节变换,呼吸道、肠道疾病高发的特点,加强对学生疾病预防知识的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加强宿舍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四、做好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禁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学生个人自发外出或返家须以班级为单位到院办理备案手续。对于放假离校的学生,必须做好离校登记,并以班为单位填报《荆楚理工学院清明节去向登记表》。
五、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节日期间要安排好学管人员值班。3月31日下班前各院学工办把值班工作人员及其通讯方式报送学工处学生科(电子稿),并向本院全体学生公布,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各院要及时检查假期后学生返校情况,要求4月4日晚以班为单位进行晚点名,并于4月5日上午10:3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以周报表的形式报学工处学生科(电子稿)。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