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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2013-11-18 00:25 杜成涛  艺术学院

 

        第一条  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荆理工教【2013】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教务处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第三条  教学成果包括: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或艺术作品等教研成果;教学建设改革成果;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成果;课程与教材建设成果;指导大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的成果;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建设成果;其他议定的教研业绩。

        第四条   教学成果完成(结题)后,由各单位登记、核查、汇总,报教务处审核、公示,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奖励。

        第五条   同一研究成果,教研成果与科研成果不重复登记。

        第六条  各单位须向教务处提供的成果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①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成果鉴定证书、批文或成果奖证书;②教研类专著、编著,教材;③公开发表教研论文和作品;④专利证书及成果应用转化证明等材料。其他成果由各单位核查,教务处进行必要的抽查,并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处罚。

        第七条  论文、项目、成果奖励等排名位次的权系数标准。

排一

排二

排三

排四

排五及以后

1

1





2

0.75

0.25




3

0.70

0.20

0.10



4

0.65

0.20

0.10

0.05


5

0.60

0.20

0.10

0.05

0.05

        第八条  教研类专著、编著,教材等排名位次的权系数标准。

        主编:权系数0.5,副主编:权系数0.3,参编:0.2。

        第九条  本办法作为教学成果奖励,对教职工教研工作量未做硬性规定,直接计算给个人,不纳入各单位二次分配。

        第十条 本办法为试行方案,如有变化,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各类教学成果奖励金额

        1、教学研究与改革

序号

项目类别

单位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0.5

2

省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0.2

3

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0.05

4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5、4、3(一、二、三等奖)

5

省级教学成果奖

2、1.5、0.8(一、二、三等奖)

6

校级教学成果奖

0.5、0.3、0.2 (一、二、三等奖)

        2、人才培养模式

序号

项目类别

单位

奖励金额(万元)

1

省级试点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2

2

省级拔尖创新人才、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等等

1

3

校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区

1

        3、专业建设

序号

项目类别

单位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特色专业

4

2

省级品牌专业

2

3

校级特色、品牌专业

1

4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4

5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2

6

省级战略新兴产业计划

1

        4、实践教学基地

序号

项目类别

单位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4

2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3

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0.5

4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

5

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1

6

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0.5

        5、课程建设

序号

项目类别

单位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精品、公开、共享课程

2

2

省级精品、公开、共享课程

0.5

3

校级精品、公开、共享课程

0.1

        5、团队建设

序号

项目类别

单位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教学团队

2

2

省级教学团队

1

3

校级教学团队

0.5

        6、教研著作与教材

序号

类别

奖励金额(万元)

1

专著、国家级规划教材

1

2

编著、译著、一般教材

0.2

3

一般工具书、手册等

0.05

注:高职高专类国家级规划教材按同等级70%计算;丛书登记时,按相应书籍类别划分,参加人员只涉及丛书的主编、副主编,编委会成员不在登记范围之内;再版书籍按以上规定50%计算,人员数只计主编,凡同书名,内容相似,不同书号的按再版处理。

        7、教研论文

序号

类  别

奖励金额(万元)

1

Sicence 、Nature

5

2

权威期刊、SCI光盘版/SSCI/AHCI收录

0.55

3

重要期刊、SCI网络版/EI/ISTP/ISSHP收录、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0.4

4

MR/PA/CA/BA/CSSCI/CSCD收录、《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新华文摘》摘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或学术版

0.3

5

一般核心期刊、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出版)

0.15

6

一般期刊、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出版)

0.03

注: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的美术作品按该作品在页面所占比例乘以标准分值计算,封面设计及各种插图不计;论文署名须见荆楚理工学院、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发表在增刊、一般论文集上的不计分;积分不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论文不在当年而在次年及以后被收录或转载,只补差额。

        8、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

A

序号

类  别

奖励金额(万元)

1

学生获得发明专利

0.5

2

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0.2

3

学生获得外观设计专利

0.05

4

学生发表三大索引论文(EI、SCI、SSCI)

0.1

5

学生发表一般期刊论文

0.02

注:专利需经国家专利局授权,专利权人为荆楚理工学院的专利成果;论文作者单位为荆楚理工学院。

B

类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指导大学生参加A类学科竞赛活动获国家级奖

0.5

0.3

0.2

指导大学生参加A类学科竞赛活动获省级奖

0.15

0.1

0.05

指导大学生参加B类学科竞赛活动获国家级奖

0.15

0.1

0.05

指导大学生参加B类学科竞赛活动获省级奖

0.1

0.05

0.03

注:1、竞赛类别参见《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2、多名教师指导时,按本办法第七条分配。3、教师要切实履行指导职责,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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