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高等学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强化其育人功能,充分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以及《荆楚理工学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荆理工党发[2010]5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
第二章 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
第四条 社团指导老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二)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
(四)愿意接受社团挂靠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办法
(一)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院教师中选聘,如因专业、特长、学校等需要,也可以从校外进行选聘,聘任前须经社团挂靠单位、学院团委审核批准。
(二)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填写《荆楚理工学院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审批表》,经社团挂靠单位审核、学院团委审批,由学院统一聘用并颁发聘书。《荆楚理工学院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审批表》应在社团挂靠单位和学院团委备案。
(三)一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一名的指导教师,每届任期一年,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任。
(四)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原则上随社团年度注册工作一并完成。
(五)社团指导教师如有变更,须向院团委提交书面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变动。
(六)社团因故被注销时,该社团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第三章 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第六条 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具体职责如下:
(一)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学生社团成员思想、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会议或理事会会议,指导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指导起草和修改学生社团章程,指导学生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审定并指导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解决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活动效果,保证社团健康发展。
(三)每月至少开展4小时的社团培训指导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社团开展2次活动,至少主讲1次与社团相关的讲座。
(四)每学期初向社团挂靠单位及学院团委提交学期社团培训指导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每学期末向社团挂靠单位及学院团委提交学期社团指导工作总结。
(五)贯彻执行学院关于社团工作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定。
第四章 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
第七条 社团指导教师由社团挂靠单位及学院团委负责聘任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采取自评、社团会员评议、社团挂靠单位及学院团委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第八条 考核为称职的社团指导教师每学期发放指导报酬500元,优秀指导教师增加20%报酬,不称职指导教师根据挂靠单位考核情况减少或不发。报酬由社团挂靠单位发放。
第九条 学院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颁发证书。
第十条 社团指导教师指导社团会员在国家、省、市级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院将按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团挂靠单位有权向学院团委申请解聘社团指导教师:
(一)不能胜任或不适合作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者。
(二)没有履行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工作职责者。
(三)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四)社团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
(五)发现有不良言行、影响社团指导教师形象者。
(六)因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担任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共青团荆楚理工学院委员会。
荆楚理工学院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审批表
社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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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挂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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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老师 照片 |
社团 指导 老师 简介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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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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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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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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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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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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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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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学生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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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期 |
年 月 至 年 月 |
社团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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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指导老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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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挂靠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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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团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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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原件交学院团委备案,复印件留在社团挂靠单位备案。
荆楚理工学院学生社团培训指导计划(20 ~20 学年第 学期)
社团名称: 指导教师名称: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时间 |
地点 |
培训指导内容 |
培训指导对象 |
人数 |
工作量 (小时) |
申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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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指导 总工作量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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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 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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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团 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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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社团挂靠单位存档。
荆楚理工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
社 团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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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挂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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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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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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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时 间 |
20 ~ 20 学年第 学期 年 月 日 点至 点 |
记 录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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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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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 |
是/否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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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人员名单:(可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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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社团会长每次活动后3天交社团挂靠单位和学院团委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