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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4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给有突出专长的学生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荆理工教2017.12号文)》、《荆楚理工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的规定(荆理工教2012.01号文)》、《荆楚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荆理工教2017.14号文)》和学校教务处《关于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2024年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宏观控制、双向选择、统一时间、统一考核”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专班,加强对学院转专业的统一领导、指导、协调和监督。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组长:李 芳、鲁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副组长:朱宗华、刘金萍、肖 华、金 波。

成员:杜成涛、孙 银、王 刚、宋 敏、王 蕾、王 欢、范维权、陈智慧。

转专业监督:孙

三、转专业计划

1.音乐表演和舞蹈学转专业的限制说明

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两个专业在高考招生考试时设有独立的高考专业考试科目,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的转专业申请人数和转入计划

根据《荆楚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荆理工教2017.14号文)》,三个专业申请转专业人数不超过年级人数的20%(见表1:2023、2024级转专业申请人数);学院根据各专业现有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生师比等办学条件和专业发展需要,设置2023级、2024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转入计划(见表2:2023、2024级转入计划数),其中2023级转专业为降级转专业。

附表1:2023、2024级转专业申请人数

年级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2023

13

13

13

2024

14

13

13

附表2:2023、2024级转入计划数

年级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2023

2

2

2

2024

2

2

2

四、报名条件

详见《荆楚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荆理工教2017.14号文)》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

 五、录取规则

 1.申请转专业学生只可填报一个意向专业。

 2.学生只能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调整。

 3.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参加学校和学院统一组织的转专业笔试及面试。考试及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转专业名额计划数,按照所申请转入专业笔试及面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学生转专业名单;转专业考试转入综合成绩排名规则为:笔试70%+面试30%=转入成绩排名。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专业申请。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即认定变更学生学籍,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不得再更改。

六、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方案公布:2024年1115日,学院公布秋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考试大纲和笔试与面试评分规则(附件1、附件2)。

2.学生申请:教务处11月22日在教务系统开放学生转专业申请功能, 11月29日前,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完成转专业申请(无需上传附件),填写《荆楚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教研办领取)。

3.考试资格审查:教研办和学工办按照学校转专业通知要求,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是否符合转入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通知,以便学生更换转专业志愿。

4.考试准备工作:12月6日前,教研办将转专业申请情况汇总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考试具体安排,并做好命题和监考安排工作。

5.笔试:三个专业笔试科目为《造型基础4设计色彩》和《造型基础1设计素描 》考试时间分别为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由艺术学院根据报名审核结果组织笔试,地点在考前另行通知;学生通过笔试考试后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6.面试:学院组织三个专业的专家组同步进行,专家组人数为5-7人。面试时全程录音录像,安排专人现场记录;面试名单按下述原则确定:笔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的人数,小于等于转入计划数x1.2时,可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大于转入计划数x1.2时,按1:1.2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面试时间为12月21日上午8:30-11:30。

7.阅卷登分:笔试在12月16日前完成阅卷登分工作,面试成绩考核登录为12月21日;

8.转入成绩公示:12月23日,在学院网站公示转入考核综合成绩、成绩排名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期为5天)。

9.教务处审批:12月31日前,学院教研办将全部过程材料报教务处审批。

10.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对全过程涉及自身权益部分受损或存疑,请直接向学院转专业监督组负责老师申诉。

未尽事宜以学校教务处相关政策解释和学院安排为主

艺术学院

2024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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